关于动态调整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CLSCI目录的公告
为进一步完善中国法学学术期刊评价体系,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,经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2018年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,并向法学会主要领导汇报。经中国法学会批准,决定对《中国法学核心中国法律科学引文索引》(简称CLSCI)目录进行动态调整。现将调整方案公告如下:
1. 全部保留原有16种来源期刊。
2.适当增加来源期刊。
(一)具体标准。 鉴于中国知识网《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度报告(人文社会科学)》按期刊影响力指数(CI)排序,分为四个区域:Q1、Q2、Q3 ,而Q4根据期刊数量,没有明确划分核心期刊的范围,因此也被南京大学收录在《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索引来源期刊目录》中,“中国社会科学院评价的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报告》、北京大学的《中文核心期刊索引》。 以《概览》三个目录或报告中核心类及以上期刊为前提,中国国家知识网《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度报告(人文社会科学)》Q1区列出的法学期刊)”确定为CLSCI来源期刊(简称“情况1”);列入Q2区的法学期刊设置2年测试期,2年内进入Q1区的视为CLSCI来源期刊(简称“场景2”)。
(二)调整结果。 根据上述标准,结合2018年4份目录或报告的最新版本,符合“案例1”的期刊有4份:《当代法学》、《法律论坛》、《法学杂志》、《法学杂志》华东政法大学”。 2019年起纳入CLSCI来源期刊。
符合“场景2”的期刊有两本:《中国刑法杂志》和《东方法理学》。 如果两年内满足“案例1”,则从次年起纳入CLSCI来源期刊。
3、2021年起,所有CLSCI来源期刊将按照“场景1”的标准进行动态调整。
特别公告。
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
2019 年 1 月 2 日
“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状况年度评估”项目简介
2009年起,中国法学会开始在《中国社会科学》、《中国法学》、《法律研究》、《中外法学》、《法学家》、《法学》等领域对全国法学院和科研机构开展研究《法学与商业研究》、《法学》、《法律科学》、《法律评论》、《政法论坛》、《法律制度与社会发展》、《现代法》、《比较法研究》、《全球法律评论》 》、《清华法学》等15种重要核心期刊,对法学院和科研机构、学科、作者等进行了统计分析。2010年,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,最终确定了这15种收录期刊为“中国法学引文索引,简称CLSCI”,着力构建法律领域权威评价体系,2015年新增《政法》,CLSCI来源期刊增至16种。
在重点对法学院、科研机构、学科、作者等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,我们还分析了法学院、科研机构、学科、作者等的“自发数”(即主办方研究人员发表的论文数量)和“自发率”。每个 CLSCI 期刊。 (即自发数占期刊发表文章总数的比例)进行统计。 我们还对法学院和科研机构发表的论文总数、在各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数量以及在三个权威期刊(《中国社会科学》、《中国法学》和《法律》)上发表的论文数量进行了排名。研究”)。
至此,我们已经完成了2009年至2017年九年的统计分析。在年度统计的基础上,以三年为一个周期,分别完成了2009年至2011年、2012年至2014年的统计分析。并在《统计》上发布。中国法制创新网,我们还将把统计分析的摘要印成书,发送给中央有关部门、全国各大法学院、知名专家学者。 目前,2018年基础数据统计和2015-2018年统计分析正在进行中。
中国法学会CLSCI名录(截至2018年底)